新北市政府卫生局11日公布9月份豆干产品抽验结果,在30件豆腐、豆干、豆皮等制品中,有2件验出过氧化氢残留,除已立即通知下架外,并循线追查货源供应商,可依其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第12条规定,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科长林冠蓁表示,过氧化氢就是双氧水,常被食品加工业者添加在豆类加工制品(例如干丝、豆干、面肠)、及面制品(例如油面、乌龙面)、鱼丸、蛤蜊、蚬、盐水鸡、鱼刺等,作为杀菌、漂白之用。
依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不得检验出过氧化氢残留。由于过氧化氢的沸点高达152℃,因此即使将食物煮熟煮沸,过氧化氢仍会残留存在食物中。长期食用,可能导致健康伤害。
林冠蓁指出,此次系针对传统摊商及餐饮店抽验豆腐、豆干、豆皮等豆类制品,检验项目包含防腐剂(己二烯酸、去水醋酸、苯甲酸)及杀菌剂(过氧化氢)等,结果共有2件「豆干」检出「过氧化氢」不符规定,货源均来自八里同一商家。
一般来说,过氧化氢残留在食物中,可用简易稀硫酸加碘化钾检验试剂测试,只要将试剂滴数滴于食品上,如呈黄色或蓝色阳性反应,就表示有过氧化氢残留、如呈无色表示正常。这次卫生局抽检豆干不合格者,分别是位于新北市八里区中山路2段的「梁师傅牛肉面」、「小燕子牛肉面馆」2家,检验呈阳性反应,不合规定。
林冠蓁强调,具杀菌及漂白效果的过氧化氢,食用后可能会造成刺激感、皮肤刺痛症状等,故依法规不得验出。建议消费者应选择商誉信用良好之商家购买,另避免选购外表鲜艳或太白的豆干产品,且烹调前先以大量清水浸泡再冲洗,以免吃到过量或违法的食品添加物,确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