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紅日前在臉書公布自己打完疫苗後,自費去診所檢驗抗體的報告,其實,政府並沒有開放一般民眾自費檢疫抗體,針對進行此服務的醫療院所,會有相關的罰則嗎?而被點的診所則質疑,為何民眾不能自費驗抗體?似乎有侵害人民知的權利,指揮中心怎麼看?
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17日表示,先前有關抗體的檢測,主要是公費部份是作為疫情調查與溯源,自費部份過去有短暫開放給機組員,讓機組員驗抗體,主要是當時針對機組員的檢疫政策需要有抗體的證明。後來後續發現有少數機組員即使打了兩劑疫苗,體內還是沒有抗體;國際上也沒有監測抗體衰退的檢驗標準,也陸續發生突破性感染,所以目前已經調整機組員返台檢疫規定,例如增加採檢天數與採檢次數,也取消機組員每三個月檢驗一次抗體的措施。
目前有12家指定醫院可以檢驗抗體,雖然目前沒有開放民眾自費檢驗抗體,醫療院所如果要跟民眾收取費用,診所應該先向地方政府申請,經過許可才可以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