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不只咖啡豆本身可供使用,就連咖啡葉也能再利用!近來有研究發現,咖啡葉中除了咖啡因外,更含有綠原酸、芒果苷等多種對人體有益的多酚類成分。故近年來咖啡葉製茶作為沖泡式茶飲的商品在國際間備受矚目。
有鑑於咖啡葉的潛在商機,國內業者也積極向衛福部申請將「咖啡葉」作為食品原料使用。而食藥署和專家於近日審查、確認了咖啡葉的食用安全性後,於今(5)日公告「食品原料咖啡葉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正式開跑。
食藥署:阿拉比卡種及羅布斯塔種咖啡葉限乾燥後,作為沖泡茶飲之原料使用
衛生福利部為有效管理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並確保消費者之食用安全,於110年1月5日公告訂定「食品原料咖啡葉(Coffea arabica、Coffea canephora)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規範咖啡葉(Coffea arabica、Coffea canephora)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時,應符合之相關規定,包括使用範圍及應標示的警語字樣。
阿拉比卡種(Coffea arabica)及羅布斯塔種(Coffea canephora)之咖啡葉限乾燥後,作為沖泡茶飲之原料使用,可製成茶包供消費者沖泡飲用,或是將沖泡後的茶湯作為液態飲料供消費者飲用。
使用咖啡葉作為原料之食品,需標示「兒童、孕婦及授乳者應避免食用」警語字樣
使用前述咖啡葉作為原料的食品,必須標示「兒童、孕婦及授乳者應避免食用」警語字樣。詳細訊息可至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項下之「本署公告」查詢。規定正式施行後,經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相關規定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及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