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孕妇及6个月内婴儿之父母(领有台湾民众健康署编印《孕妇健康手册》之怀孕妇女以及出生6个月内婴儿之父母)。
六、幼儿园托育人员及托育机构专业人员。
七、医事及卫生等单位之防疫相关人员(具执业登记医事人员、医疗院所非医事人员以及卫生单位之防疫相关人员)。
八、禽畜养殖等相关行业工作人员、动物园工作人员及动物防疫人员。
另外,1943年次(含)以前出生民众,可以同时接受肺炎链球菌疫苗的接种,但以前曾接受公费肺炎链球菌疫苗者,不必再接种。
孙文荣主任指出,今年台北市政府为减低肺炎链球菌对高龄者的危害,和去年一样,特别拨预算购买肺炎链球菌疫苗,提供设籍台北市65岁(42年次)至74岁(33年次)民众到医疗院所施打。其也鼓励台北市民于10月15日开始到各医疗院所及小区设站接受流感疫苗的接种,以避免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