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是國人常見的重要慢性病之一,依據國民健康署統計,台灣每10人就有1人罹患糖尿病,近年來糖尿病更出現年輕化趨勢。臨床發現約有一半的糖尿病患會同時罹患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糖尿病病史愈久、血糖控制越不理想,造成視網膜病變的危險性愈高。
糖尿病患長期處在血糖過高的情況,會傷害到全身許多部位的小血管,例如:視網膜。視網膜血管產生傷害而引起血液滲漏,造成視網膜組織傷害,視力影像變模糊、甚至導致視力喪失。
早期糖尿病視網膜病變難發現,若有視力模糊提高警覺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症狀多以視力模糊來表現。然而,大部份初期「非增殖性視網膜病變」的病患黃斑部視力並未受到影響,所以不會有什麼症狀,此時除非散瞳進行眼底檢查,否則早期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很難被發現。若病變持續惡化,進展為「增殖性視網膜病變」,則可能引起大量出血使視力驟降,也可能因為新生血管及纖維組織的增生,引起牽引性視網膜剝離嚴重影響視力。此外,任何階段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患者都有可能會出現「糖尿病黃斑部水腫」,造成視力模糊、影像扭曲等症狀。
症狀輕微控制血糖定期追蹤,嚴重需雷射手術治療
輕微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只須控制血糖並定期追蹤,而黃斑部水腫、嚴重的非增殖性病變或增殖性病變,則須治療以改善症狀或防止病情惡化。針對眼睛治療可以進行周邊視網膜雷射,減少視網膜新生血管增生。眼內注射「抗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則能消除黃斑部水腫並改善視力。若增殖性病變合併玻璃體出血或牽引性視網膜剝離,則需進行玻璃體切除手術。清除玻璃體中的血塊或清除纖維組織使視網膜復位,以期改善視力。
最後,初期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可能毫無症狀,等到有症狀來醫院求診時,都已經有很嚴重的視網膜病變。為避免錯失早期控制的黃金時機,建議糖尿病患者每半年定期接受散瞳眼底檢查,若出現視網膜病變,可以及早治療、降低視力喪失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