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自7月1日大幅扩增“DRGs诊断关节群”的支付范围,新制上路引发民众关切,担心有自费负担增加或医疗人球等问题,因此加保商业医疗险,对此,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表示,医疗投保多寡不会影响DRGs患者的就医权益,民众只要把握3大原则,原则上都能确保住院和就医权益不受影响。
DRGs制度 潜在3大负面效应
DRGs是Diagnosis Related Groups的缩写,在美国、澳洲、德国、加拿大等国家行之有年,将被诊断为同一群组之内的“住院病人”医疗费用,从单项论量的个别给付,改为包含手术、治疗和住院的定额型“包裹式给付”。
台湾于2010年首次将164个项目列入DRGs规范且实施,未传出太大争论,但7月再导入237项,如心肌梗塞、冠状动脉血管支架装置、骨折等手术,共计401项。部分医师担心有些病症严重的患者,若医疗费用超过台湾健保给付限度,恐加重自费负担或被当作医疗人球,影响就医权益。
消费者杂志发行人陈智义表示,DRGs制度有利有弊,从外国经验发现,医院施行DRGs最可能引发轻症重医、重症不医、费用移转等3大负面效应。
“轻症重医”可让医生和医院申报较高的医疗费用群组。“重症不医”则是医院针对医疗费用较高、较无利润的重症病患推说医院无法治疗,建议转院或出院,可能造成医疗人球现象。“费用移转”则是医院将医疗费用转成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