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12/5 下午 06:16:28

歧视!9成1爱滋感染者权益受侵害

(关键字: 爱滋病 , 中华民国爱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 , 发声练习

在《发声练习》的爱滋侵权征文集中,外籍爱滋病患者JJ透露,在台发现自己被感染后,却遭卫生所人员泄漏身份,被移民署人员以「若3天内不自行离开,将会很难看」话语驱逐出境。虽然目前法规对爱滋感染者的权益予以明文保障,但最新一份调查报告却发现,高达9成1以上爱滋感染者的权益曾遭受侵害。

儘管國內法規已明文保障愛滋感染者的權益,但一項調查發現仍有9成以上感染者在生活各方面受到不公平的歧視。
尽管国内法规已明文保障爱滋感染者的权益,但一项调查发现仍有9成以上感染者在生活各方面受到不公平的歧视。

中华民国爱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表示,《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简称《爱滋条例》)已明文规定,「感染者之人格与合法权益应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视,拒绝其就学、就医、就业、安养、居住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

尽管国内已有保障爱滋感染者权益的法规,但一份「2012爱滋感染者受侵权经验问卷调查」结果,却显示91.43%感染者曾在就业、就医、就学、居住与安养、隐私或亲密关系等方面受到侵害,其中有3.9%受访者被侵害的权益高达5至6个面向。

进一步解读调查报告,发现在与生理健康息息相关的「就医权」部分,58%感染者会自动减少看其它科别、及48.4%感染者认为固定回门诊接受治疗会有困扰。此外有25.7%曾被医护人员「建议感染者转诊」、21.6%被以「设备不足」为由拒绝提供治疗。

《爱滋条例》保障的隐私权部分,调查发现多数感染者资料遭外泄、曝光,泄漏的人员包括警政或役政人员(42.8%)、公卫或医护人员(28.9%)或其他执行公务者(19.8%)。

调查也发现部分爱滋感染者在进入职场前被要求检验爱滋或先安排健康检查,俨然将感染者排除于职场之外;另有感染者在进入职场后被同事知悉,因而遭受差别待遇、排挤和威胁,甚至需承受肢体暴力。值得关注的是,这类侵权行为并没有被纳入《爱滋条例》的保障范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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