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3日新北市有1名確診個案,曾經在發病前3天到花蓮參加一個40人的法會,花蓮縣政府卻說那是外地人來花蓮,所以疫調要交由新北市來做。對於該個案的疫調,到底應該歸哪一個縣市來做?指揮中心會怎麼協調?
指揮官陳時中今日表示,我們目前還是跟以前一樣,主要是看這個個案基本上是以居住縣、居住地為主責的單位,可是他有相關足跡到別的地方,那他足跡所在的縣市,也應該為了自己縣市民的安全,如果在當地有接觸者,應該就要去把相關訪視做好,該匡列的就要匡列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