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連戰長女連惠心到美國找代理孕母,產下3個小龍女,想要一圓這樣夢想的不孕婦女,將可望解套,透過代理孕母求子有望!國內爭議長達9年的代理孕母制出現契機,國健署擬定人工生殖法草案,最快3月送行政院,針對委託者的資格,包括先天、後天缺乏子宮等,都能尋求代理孕母。
國內育齡(22至40歲)人口中的不孕症比率高達10%至15%,也就是有30萬人可能不孕,其中因子宮受損而不能受孕的女性約有5千至1萬人。人工生殖法草案一旦通過,將可一圓不孕婦女生兒育女的願望。
但是,國內婦產科醫師蔡鋒博卻建議,政府應該設置鑑定團隊,針對代孕母人選會同精神科醫師進行精神鑑定,避免產生包括日後雙方牽扯不清的情況,或恐有精神方面問題,節外生枝;同時代孕期甚至生產時的風險,也應該一併評估如何處理。
邱淑媞:通過修法,代孕者可接受「必要費用」
國健署長邱淑媞指出,女性子宮並非買賣工具,代孕應為無償行為,而非有錢人的專利,但未來若通過修法,代孕者將可接受「必要費用」,例如檢查費、營養費及交通費等,而且也會定上限,以免發生糾紛。
國建署研擬針對委託夫婦者,妻子是先天或後天沒有子宮,或是有子宮難以受孕的人代理孕母本身,必須是本國籍、生過小孩、代孕上限3次,並且不得提供卵子,然後丈夫也同意它當代理孕母如果懷孕過中,想反悔也可以,並且無償代孕,但醫療費等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