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10/5 下午 01:35:10

世界安寧日 癌末患樂活善終有尊嚴

(關鍵字: 世界安寧日 , 心肺復甦術 , 陳冠廷

每年10月的第2個星期六是「世界安寧日」,雖然國內安寧緩和醫療推動多年,但是許多病患或是家屬對簽署「終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同意書」,面臨兩難抉擇,認為簽署就等同是放棄治療,使得簽署意願大打折扣。醫師認為,正確認識安寧療護,關心末期病人能得到適當的照顧與尊嚴,免去急救痛苦,才是安寧療護的真諦。

奇美醫學中心奇恩病房主任陳冠廷指出,安寧緩和醫療是藉由一組受過嚴格專業訓練的團隊工作人員,針對癌症末期病人及其家屬,提供個別性的照顧計畫,滿足病人和家屬身、心、靈的需要。在整個照顧過程中,病人有最大的自主權,家屬為全程參與,是一種提昇癌症末期病人與家屬生活品質的全人照顧。

一般民眾並不明白所謂的「急救」意義,通常醫院中的急救術是在病人的氣管中插入一條很粗的管子,外接呼吸器以助病人呼吸。病人若心跳停止,則利用電擊或心肺復甦術,助病患恢復心跳,這套急救術如用在急性病患如車禍、溺水、觸電等意外事故或心臟病人時,常可挽救寶貴的生命,是極珍貴有效的方法。

但若用在癌症末期病人,則除了增加病人許多折磨痛苦之外,並不能恢復生活品質,或許可延長幾天死期,但並不能真正挽救生命,毫無意義可言。最好的辦法是病人及家屬對於急救都有真實的認知,事先要求醫師不要給予急救,並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急救術的意願書或同意書,讓病人平安尊嚴地去世;或是臨終時出院回家,在家中安然而終,免去急救時的折磨痛苦。

陳冠廷主任強調,立法院於100年公布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條文,有關病人之最近親屬未及於醫師施行心肺復甦術前,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或同意書者,依修正條文得經醫療委任代理人或親屬共同簽署「終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同意書」,經該醫療機構之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予以終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

1年多以來除極少數病人受益於此修正條例外,許多的末期病患仍未能因此而善終,有待更加宣導讓民眾知悉這個修正條文。最主要是許多家屬認為,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就等同放棄治療,在抉擇中,面臨兩難。

為此,在紀念世界安寧日暨奇恩病房創立滿4週年,奇美醫學中心與安寧基金會、癌症希望基金會共同規劃了系列活動,期盼對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作進一步闡明。另外,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簽署完成後可以在健保IC卡內作註記,提醒醫療團隊於臨終、瀕死或無生命徵象時,願接受緩解性、支持性的醫療照護及不接受施行心肺復甦術,避免不當及多餘的醫療處置與受苦。

奇恩病房成立四週年慶主任陳冠廷親自義賣愛心紀念熊,並表示義賣所得將全數捐作安寧療護基金(圖片提供/台南奇美醫院)
奇恩病房成立四週年慶主任陳冠廷親自義賣愛心紀念熊,並表示義賣所得將全數捐作安寧療護基金(圖片提供/台南奇美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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