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辨識個人是否有罹患骨質疏鬆症危險
骨質疏鬆症的診斷有賴於雙能量X光吸收測量器測定脊椎或髖部骨密度;有時也應做脊椎X光檢查,因有3分之2以上的脊椎壓迫性骨折是沒有症狀,且有的脊椎骨密度是正常或低骨量。在疫情期間,民眾可自我篩檢是否有急需做以上之診斷檢查:
1.根據台灣版世界衛生組織骨折風險評估工具,10年發生骨質疏鬆性骨折的機率:高風險的定義為:主要骨鬆性骨折≧20%或髖骨骨折≧3%。
2.突發或變嚴重的背痛或困難脊椎彎曲。
3.出現身高變矮、握力減少、駝背、經常跌倒等現象。
三、骨質疏鬆症/骨折治療
主要是藥物,其目的在減少骨質流失、增加骨密度和減低骨折或再次骨折的發生率。根據國際醫療的共識,建議以下的病人應接受骨質疏鬆症的藥物治療:停經後婦女或50歲以上男性有髖部或脊椎骨折者、以雙能量X光吸收測量器測定脊椎或髖部骨質密度,T值小於或等於-2.5者、或T值在-1.0至-2.5為骨質流失者,且其骨折風險評估工具之主要骨鬆性骨折≧20%或髖骨骨折≧3%者。多數人以為脊椎壓迫性骨折或股骨頸骨折接受手術即可,殊不知手術主要的目的是使病人減輕痛楚和回復部分活動能力,但對造成骨折的骨質疏鬆症並沒有回復的作用,所以若未接受進一步的骨質疏鬆症藥物治療,再骨折的機率將會倍數增加。目前台灣的骨鬆藥物種類有:
1.抗骨質再吸收劑藥物
(1)停經後荷爾蒙治療:主要用於60歲以下骨鬆高危險停經婦女預防性用藥。
(2)選擇性雌激素受體調節劑。
(3)雙磷酸鹽:使用前需評估腎臟功能。
(4)RANKL(Receptor Activator of Nuclear. Factor Kappa B Ligand)單株抗體:不可任意停藥超過一個月,會有反彈性骨鬆或骨折的風險,欲停藥需諮詢專科醫師。
2.造骨刺激藥物:副甲狀腺素及類似劑和硬化蛋白(sclerostin)抑制劑。
骨質疏鬆症藥物的選擇應和專科醫師做詳細討論,包括個人身體狀況與藥物可能之副作用,另也要考慮在疫情下使用之便利性與風險性。在使用藥物中,除了一定要補充足量之鈣與維生素D,若要施打新冠病毒疫苗,RANKL單株抗體和硬化蛋白抑制劑需與疫苗間隔4.7日,雙磷酸鹽注射劑需與疫苗間隔7日。
骨質疏鬆症導致的髖部和脊椎骨折,與死亡率增加、生活質量下降和失能息息相關,且這些患者需要包含全面護理和多個醫療科系參與的康復計畫,在疫情下,這樣的照護勢必受到影響。因此「預防勝於治療」,所以不要忘了以上所建議的骨質疏鬆症的防治三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