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報,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28日證實,宜蘭縣員山鄉2處豬隻飼養場,出現疑似口蹄疫案例。初步證實1場曾有病毒活動;另1場檢出病毒核酸,已依規定完成撲殺381頭豬隻,並啟動相關防疫措施。宜蘭防疫所已初步對該2養豬場周邊半徑3公里內偶蹄類畜牧場進行檢查,目前未發現異常。
防檢局副局長黃國青指出,10月23日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接獲舉報,該縣1肉豬場豬隻蹄部有異常癥候,經宜蘭防疫所立即派員赴該場進行移動管制及調查採檢,該場888頭豬隻中,有144頭具有陳舊病灶,經25日檢測口蹄疫非結構性蛋白抗體陽性,初步證實曾經感染口蹄疫,後續檢驗仍持續進行中。
同時,防檢局執行該豬場周邊3公里範圍內牧場疫情調查時,在另1飼養962頭的養豬場,發現245 頭豬隻有疑似病癥,經管制及採集檢體送驗後,該場檢體於27日經反轉錄酶鏈鎖反應(RT-PCR)檢出口蹄疫病毒核酸。
黃國青強調,宜蘭防疫所立即依規定撲殺該場內蹄部異常的同欄豬隻共381頭,同時管制人員進出,並執行清潔消毒作業及疫苗補強注射工作。
宜蘭防疫所調查發現,此兩個飼養場,豬隻載運車輛為同一輛,推判病毒可能透過運輸工具傳入,已對宜蘭縣肉品市場及運豬車輛持續執行清潔及消毒,並加強轄區畜牧場訪視工作,以防堵可能傳播的途徑。
同時高度懷疑該2場部分豬隻,可能未落實疫苗注射,而導致口蹄疫案例發生,防檢局已啟動相關防疫機制,加強全縣偶蹄類動物依規定疫苗注射,以確保產業安全。
防檢局呼籲業者平日請務必恪遵防疫規定,做好口蹄疫疫苗免疫計畫,並加強人車進出管制、人員防護及消毒等各項生物安全工作,降低病毒入侵及發病機率。若有違規,一旦被發現,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