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邀請16位專家學者,進行鹽酸萊克多巴胺的人體每日可接受攝取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 以下簡稱ADI值) 評估,作為我國對於食品殘留萊克多巴胺的健康風險評估的依據。消基會今22日召開會表示,該次會議參與委員的代表性不夠,未能廣納各方專家,如此研議考量是否足夠,而且安全評估內容恐有疑義。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指出,行政院於3月5日晚間11時許,奇襲式宣布有條件解禁瘦肉精,並打出「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等16字政策方向;4月11日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召開「食品衛生安全風險評估會議」,擬決議訂定出ADI(每日每公斤容許攝取量)評估報告,並建議動物含藥飼料添加劑萊克多巴胺的ADI值為1微克/公斤體重/天。
此1微克/公斤體重/天之ADI值,已考量人體間的個體差異族群,包括小於18個月葡萄醣醛酸代謝功能尚未成熟之嬰幼兒,大於18個月之兒童及青少年,肝腎功能不良者與乙型受體之基因多型性等,以及有心血管疾病病人之敏感族群。
蘇錦霞董事長認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邀請16位專家學者,進行鹽酸萊克多巴胺的人體每日可接受攝取量ADI值評估,作為我國對於食品殘留萊克多巴胺的健康風險評估的依據。然該次會議參與委員的代表性不夠,未能廣納各方專家,如此研議考量是否足夠,而且安全評估內容恐有疑義,甚至連衛生署刻正於全國舉行的「食在安心說明會」的形式、邀請對象等亦有淪為背書之嫌。呼籲立委諸公在下週一和下週三食衛法修正案務必把關,勿陷國民健康於有問題的程序上。
台大獸醫學院周晉澄院長指出,對於萊克多巴胺的藥理作用、毒理反應、施用於動物(猴、狗等的劑量、反應,以及NOEL無毒害劑量)及允許使用瘦肉精國家等資訊,並未提具詳細報告與相關支持文獻。
在劑量效應評估部分,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確實花了點功夫瞭解一系列的動物毒理試驗,包括口服單一劑量毒性試驗、體外與活體的基因毒性試驗、多種實驗動物物種,每日連續口服最長一年的重複劑量毒性試驗、二世代生殖毒性試驗、致癌性研究試驗,但仍未見國人最關心的心血管反應的特殊毒理試驗的相關文獻。
馬偕蘇偉碩醫師也指出,食物安全不能只以「急毒性」作為唯一的風險評估標準,慢性中毒才是嚴重且須更費心研究的問題;況且,萊克多巴胺的器官毒性研究,應包括心臟肌肉毒性、骨骼肌肉毒性、畸胎毒性、生殖毒性和基因毒性,以及精神行為毒性,這些相關研究都沒有在這次的風險評估裡納入思考,顯然已經違反國際組織有關風險評估的準則。
此外,偉碩醫師強調,該份評估沒有納入一個重要的風險族群「胎兒」,亦有可議之處;由於萊克多巴胺有畸胎作用,這個已經在報告中提出了,卻沒有根據國際有關動物致畸胎作用,外推到人體的原則給予評估,並計算開放後,台灣因此承受的畸胎風險以及風險管理的可行性,以上兩點就足以顯示這是一份方法學上有重大缺陷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