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父母都曾问过我:可以让孩子做家事来赚取零用钱吗?或者在知道我极力鼓吹父母应该从小(孩子上小一开始)就主动给孩子零用钱后,产生这样的疑问:这会不会让孩子有“不劳而获”的感觉?
面对提出这样的问题或是有这种疑惑的父母,我都会请他们思考一下:如果你是一个家庭主妇,你的先生给你家用或是给你钱花用,是以你为这个家做了多少家务来计算,你的感觉如何?所以操持家务是你不得不“为五斗米折腰”的被迫选择?还是基于你对家庭的责任与爱——希望提供最爱的家人更舒适、温馨的居住环境而主动的付出?
领取零用钱是权力 分担家事是义务!
如果前者让你感觉很糟糕,后者才是你操持家务(无论喜欢与否)的主因,那么孩子也会有相同的感觉、应该如此被教导——领取零用钱,是每一个(有消费需要)家人的权力;分担家事,则是每一个家人的义务。
否则父母想用零用钱作为诱因促使孩子做家务,极可能在孩子长至青少年时,听到孩子这样对你说:“我可以去外面赚零用钱(年满16岁就可以在外打工,可以挑工作、挑雇主,还可以认识许多同年龄的异性朋友),所以家事,我——不——做——了!”这,应该绝非父母让孩子做家务的初衷吧?
而要让孩子了解“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更需要透过给孩子零用钱才更易于教会他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