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擴散效應大 家務事勿過度曝光
除此之外,防搶推動聯盟也呼籲媒體自律,不要進行高密度的「離婚搶子」報導,以免加重當事人關係的撕裂,社會出現模仿效應,夫妻在鏡頭前搶奪孩子監護權的案件層出不窮。民眾更應該拒絕此類新聞報導或節目。
保護未成年子女 兒少法從嚴認定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則表示,針對近來頻傳的「名人搶子」新聞,將於10月15日廣邀各縣市政府相關單位、學者和專家共同討論,建立一個「通案」的處理方式,要求地方政府落實監督,避免引發模仿效應,對被父母搶奪的未成年子女有保護不足的現象。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7款規定,「任何人」不得對兒童和少年有犯罪或不正當行為;同法第69條第3項也規定「任何人」不得在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露兒童及少年的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此識別身份的資訊認定從嚴,只要可能推測到孩子真實身份就算。
張秀鴛指出,家長若在關係處理過程中,在媒體、網路、部落格等公開管道曝光可能侵犯孩子隱私的情事,都可能觸法,需依情節輕重予以親職教育、罰鍰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