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9/28 下午 08:08:50

我不是炸弹!中市瓦斯业者抗议

(关键字: 台中市 , 消防局 , 瓦斯

「我不是炸弹!」「6桶瓦斯如何生存!」台中市政府日前规定瓦斯业者,在店内不可储存超过6桶瓦斯,且仅供展示,不可出货,标准过于严苛之下,造成业者一年内被处以1200多万元的罚锾,严重影响生计,因而走上街头抗议。

台中市政府規定瓦斯業者在店內只能儲放6桶瓦斯,且不能出貨,引發業者反彈。(攝影/黃志文)
台中市政府规定瓦斯业者在店内只能储放6桶瓦斯,且不能出货,引发业者反弹。(摄影/黄志文)

为了争取生存权,来自五都的500多家瓦斯业者,今28日集结在台中市政府七期重划区新市政大楼,递交陈情书给台中市政府消防局长廖明川,强调瓦斯行仅是供应民生所需的小买卖,绝对不是危害公安的行业,希望市府放宽标准。

台中市政府规定,瓦斯业者在店内可储放的容量为128公斤,相当于6桶瓦斯,且仅供业者作为展示之用,不可出货;若是业者需要出货,必须从合法的容量储存场出货,和传统业者的营业形态不同。

此项规定严重影响瓦斯业者的生存。抗议者也质疑,台中市消防局一年罚款超过1200万元,是五都最高,且1个月内就有6家业者倒闭,加上每次载送瓦斯时疑似遭人跟踪且遭开罚,有执法过当之虞,严重威胁业者的生存权。

对此,消防局在抗议结束后发表声明稿回应,对小货车长期停放之认定标准,是依法规定、调查事实、证据、论理经验法则判断其是否属违规情形,若确实有违规情形,即依法举发,处新台币2至10万元罚锾,并得连续处罚。

不过,消防局也表示,法令的部分会向中央反映,且对执法过程作全面检视。至于开放土地做为瓦斯储存场的部分,也将请相关单位协助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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