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半年多的舆论和争吵,瘦肉精美牛案终于在今25日立法院临时会拍版定案,未来将开放符合安全容许标准的牛肉进口。对此,消保团体认为,政府应先要求肉品做好产地、牧场等详细标示供民众参考,且需尽快成立「消费者保护基金」,对因食用瘦肉精肉品导致中毒的受害者予以照护。
财团法人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董事长苏锦霞表示,瘦肉精美牛确定开放进口,政府仍应负起把关的责任,虽然目前行政院已公告未来将要求业者明确标示肉品制造国家,但这样的标示尚有不足,需更细致化,将肉品产地和牧场也加入标示之列,提供民众充分的资讯做为饮食参考。
针对进口完全不含瘦肉精肉品的业者,可以提供自清的管道,例如核准使用「不含瘦肉精」的标签或标示。
根据三读通过的《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条文,未来将开放瘦肉精安全容许残留量,但是如果国内、外发生因食用安全容许量肉品而中毒的案例,政府应立即停止进口,且应负照护责任。
对此,苏锦霞指出,应该由业者负举证责任。同时,为了确保消费者的求偿权益,呼吁政府应尽快审查通过「消费者保护基金草案」,并将之纳入现行《消费者保护法》中,由业者固定提拨款项,成立「消费者保护基金」,研拟理赔标准和机制,让不幸受害的消费者多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