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报导有学者担心有关实验室对乙型受体素(瘦肉精)之检验仪器灵敏度问题,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今18日表示,对于实验室定量的检验范围下限,通常会要求为其检测极限3倍以上且具有适当的准确度与精密度;也就是认证时会要求该实验室对0.1ppb具有检测出之能力,如此才能确保0.3ppb为可信任之定量极限值。
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表示,对于乙型受体素(瘦肉精)含量检验是使用最灵敏的液相层析串联质谱仪(LC/MS/MS)仪器来进行分析,在接近背景讯号或极限时容易有干扰,因此对于实验室定量的检验范围下限,通常会要求为其检测极限3倍以上且具有适当的准确度与精密度;目前对实验室要求之定量极限系以肌肉组织可达0.3 ppb,因此当实验室对肌肉中乙型受体素之检验范围为0.3~500ppb,本局于认证时会要求该实验室对0.1ppb具有检测出之能力,如此才能确保0.3ppb为可信任之定量极限值,因为在作行政处分时,必需以可信赖度高的数据为依据。
对于乙型受体素(瘦肉精)之含量检验,除应依卫生署公告之检验方法采用液相层析串联质谱仪(LC/MS/MS)之外,实验室还必须依照食品药物管理局公布之确效规范及品质管制相关规定,来评估其执行该项检验之能力。
在实验室向食品药物管理局申请认证时,实验室必须提供相关确效资料以证明在某定量范围内检验结果的正确性,符合规范并经专家委员审查认可,始可获得认证。目前对实验室要求之定量极限系以肌肉组织可达0.3 ppb,这与国际上执行此项检验的要求相比较,已是要求最严格且具有适当的准确度与精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