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昨3日公布市售20款延長線測試結果,提到東亞與三洋的延長線,溫升試驗均超過30℃的規定,過熱可能造成危險。對此,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代號1611)發表聲明,旗下的東亞照明品牌並無生產延長線產品,不合格的延長線實為「東億電器有限公司」所生產,消費者投訴可別找錯對象。
「東亞照明」主要生產綠能光電產品,如LED和照明設備,不涉及延長線相關的電器用品。
中國電器強調,「東亞」商標之相關電器用品,屬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第01369958號商標);關於東億電器使用「東亞」一事,中電早已依法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異議,並業於99年3月29日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定。
對於東億電器有限公司擅用「東亞」品牌之行為,中國電器亦將對其提出相關法律行為,並對於延長線事件所引發的消費恐慌,和消費者同表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