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會以燙髮改變造型,台北市衛生局特別對轄內的造型髮廊、美髮材料行等美髮產品業,抽驗15項燙髮劑,結果有2件產品成分原核准配方內容不符,另有9件產品標示違規不符規定,依法均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陳立奇表示,燙髮劑屬於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的「含藥化粧品」,必須先向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取得「含藥化粧品許可證」後才能製造或輸入,產品成分應與原核准內容相符,不得擅自變更配方。
這次從北市北投區的品妍美材精品店,查獲到「弗洛拉玫瑰精油冷燙液」及「CHUNG JEN嬋真離子平板膏」,成分檢驗結果與原核准內容不符,陳立奇指出,雖然成分同樣是燙髮劑,但是名不符實,可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處1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還有9件產品被查出標示不符規定,其違規原因多為「未刊載全成分」或「燙髮劑注意事項」標示不全,陳立奇表示,燙髮劑必須標示至少6項注意事項,包括:若不慎濺及眼睛應以大量清水沖洗後送醫、限用於頭髮、有刺激的反應應停止使用、若有腫痛或傷口處不應使用、應放置在孩童伸手不及處、使用後應徹底洗手,違規者同樣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