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研究證據顯示,酗酒和酒癮者不但多數同時具有精神人格障礙之潛在性體質,自己和家人都渾然未知外,酒精又成為其病態人格特質和所建構的心靈世界中,為了平衡情緒而易尋得的「致命吸引力」物質,酗酒終成為其整個精神病理特徵中的一種症狀表徵和行為出口。
酗酒者的精神功能和人格狀態,因為酒精造成中樞神經的殘害而加速扭曲與退化,所以酒癮症和吸毒者早已明列於「精神疾患」的醫學診斷系統中。
不只如此,近年來的醫學工作還多所發現,酒癮者不但在自身,更在其三等親內的其他家族成員中,不論在情緒性疾患之躁鬱症或憂鬱症,神經質性疾患之焦慮症、恐慌症和慮病症等,飲食疾患之暴食症或厭食症,以及格疾患之社會型和邊緣型人格違常症等,均有遠較一般人高的共發率。
除了依酗酒發生的原因與機轉,有類似社交發展、行為障礙、與特殊體質型等類別外,在二十五歲以前就明顯已形成酗酒和酒癮傾向者(通常謂之第二型),幾乎全為男性。
其家庭男性成員亦多貪杯或嚴重酗酒、吸毒者,和體質與遺傳的關係強烈,後代酗酒的情形亦可推想之高,即使在嚴密的醫療與家庭監督下,戒斷的機率極低,但當事人則永遠在醫師和家人面前信誓旦旦保證其日後「一定」不再喝酒或毫無病識感,不過通常過不了多久就被送醫治療或住院直到死亡為止。
二十五歲之後才逐漸形成之酗酒或酒癮情形(通常謂之第一型)相對於前者與社會環境、個人遭遇、心情轉折等環境因素較有關,後代有酒癮之機率也比一般人口稍高,其戒酒的可能性較高,但仍需緊密的醫療合作與家庭之監督支持才有可能走得了回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