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中藥材幾乎都是從中國大陸進口,然而過去只有市場抽驗把關,即使查出重金屬超標的藥材,恐怕已被民眾食入,衛生署決定增加源頭管理措施,針對進口量前十大的中藥材,邊境進口時應檢附檢驗合格的證明文件;另對於進口量前四大的紅棗、黃耆、當歸及甘草,還要加上5%的比例抽批檢驗。
這十種施行邊境管理的中藥材,衛生署統計98年進口重量,約佔總進口量的32%,依序分別為:紅棗3,086公噸、黃耆2,935公噸、當歸2,041公噸、甘草1,455公噸、地黃1,040公噸、川芎865公噸、茯苓851公噸、白芍767公噸、白朮506公噸及杜仲356公噸。
衛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表示,衛生署分三階段實施中藥材品質管理機制,第一階段要求市售之中藥材飲片,標籤或包裝均應符合標示事項處理原則,目前已經公告324種中藥材品項應標示。
第二階段則參考相關國家當前管制原則,針對重金屬及黃麴毒素等異常物質,訂定限量標準,目前已公告91種中藥材的各種異常物質限量標準。
8月1日起則進入第三階段,落實中藥材的源頭管理機制,對於進口量前十大的中藥材,要求業者在邊境進口時,應檢附經檢驗符合國內異常物質限量標準的證明文件。
另外對紅棗、黃耆、當歸及甘草等4種中藥材,除了要求檢附檢驗證明文件外,邊境也會執行5%抽批檢驗來把關,違規業者下一次再進口必須採逐批檢驗,直到連續5批達3倍量的逐批檢驗下,都沒有再出現不合格,才能改回原本的5%抽批檢驗,以確保民眾使用中藥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