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傳出有一名捐精者竟製造逾6百名子女,這種情形不會在國內發生。我國在民國96年3月21日公布「人工生殖法」,明定要通報捐精者的資料,避免有人到處捐精,加上限制捐贈的精子只能提供受術夫妻完成一次活產,剩餘就必須銷毀,透過雙重把關的機制,預防捐精者成為製造孩子的種馬。
送子鳥生殖中心胚胎培養師黃耀正表示,所有捐精者的資料都必須通報國民健康局,因此若有男子因疏忽或刻意隱瞞曾捐精的事實,可透過通報系統比對出來,第二次捐的精子就必須銷毀。
精子的安全性也很重要,目前國健局規定捐贈的精子儲存半年後,才能進行提供施術,黃耀正指出,一方面必須做梅毒、愛滋篩檢,避免空窗期的問題;另一方面這樣的等待時間,也有利於完成通報的書面作業,不會因時間點的落差,讓重覆捐精的男子把精子提供出去。
此外,「人工生殖法」限制捐精者一次只能提供一個受贈者使用,只要任何一對夫妻成功受孕,就喪失捐精的資格,必須銷毀剩餘的精子,以避免在不知情下製造多名「同父異母」的後代。
其他必須銷毀精子情形還包括:保存逾十年、捐贈後發現不適於人工生殖使用、捐精者的要求、捐精者死亡,因此我國人工生殖法對捐贈精子的規定是「限活產一次」、「人亡精亡」。
捐精可獲得營養費,但捐贈行為不能有對價關係、且不得指定受贈對象,受贈夫妻僅可得知捐精者的血型、身高、體重及學歷簡單基本資料,但是可辨識的姓名、照片等則絕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