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英国惊传有「卵子仲介」公司,对剑桥大学女学生发送「寻找天使」的征卵传单,希望她们发挥爱心帮助不孕症妇女,据传曾有人开价营养费最高750英镑(约新台币3万5千元),确实吸引不少女大生尝试。国内医师表示,我国现行法令规定捐卵者领受的营养费以9万9千元为限,且多数捐卵者为此而来。
专长不孕症的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妇产科医师李茂盛表示,门诊中的捐卵者,几乎都是因为经济因素,希望透过捐赠卵子,取得营养费解决生活费用上的燃眉之急,极少出现基于同情心而自愿捐卵者。
临床上的捐卵者,年龄以30岁上下的健康女性居多,但是也曾经有一名年约22、23岁的大学毕业生,由于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又不愿接受父母的援助,为了维持基本生活开支的所需费用,终于鼓起勇气捐赠卵子,取得营养费支付生活费用。
李茂盛医师指出,虽然我国现行《人工生殖法》明令,卵子捐赠者所获得营养费不得超过9万9千元,明显比英国剑桥大学女学生可获得的3万5千元高,但是英国的相关法令对此并没有设上限,因此捐卵者仍有机会开更高价码,只要卵子的捐赠者和受赠者双方取得共识即可,反观我国却没有「议价」的空间,因此让不少急需用钱的捐卵者望之却步,造成每年捐卵的人口数不到200位,且比例出现下降的趋势。
医师表示,营养费是吸引女性捐赠卵子的最大诱因,但是现行《人工生殖法》的费用上限无法满足捐赠人的需求,反而成为捐卵者的煞车阀,也违背「保障不孕夫妻」的权益,仿照欧美先进国家,废除营养费上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