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吸金违法情事层出不穷,不肖诊所利用网路刊登团购广告,违法贩售医美相关产品,甚至有密医行为。昨天1日市议员李庆元踢爆,点名北市凯渥、激光两家诊所,疑有密医诊疗行为。2日卫生局发表声明,要求托刊商家及网路团购平台应立即下架不当医疗广告,另对于未具医事人员资格却于医美诊所从事医疗行为者,均依密医处理案件即时无预警稽查,并将事证移送地检署侦办。
台北市议员李庆元指出,陈情人是透过团购网购买「激光诊所」与「凯渥诊所」的美疗券,等了将近3个月才预约到疗程,并发觉这两家诊所都是由不具名、不出示医师识别证的人员执行雷射手术,「激光诊所」甚至还自设网站促销医美疗程券,为避免广大爱美人士受害,将请卫生局及市刑大全面加强清查非法团购网购涉及吸金,以及医美诊所密医非法操作手术等问题。
李庆元指出,这两家诊所还会以「加赠礼物」为由,电话诱导团购消费者先报号开卡,然后,再向团购网站请款。根据医疗法第61条,医疗诊所以团购行销及贩售方式已明显触法。消费者凡经电话开卡,若是遇到诊所因故停业,这种没有实际就医却已开卡行为,将无法向团购网站或诊所要求退费。
面对议员的检举,北市卫生局医护管理处陈青梅副处长指出,凯渥诊所院长朱哲宏确实未具有医师资格,依「照医师法28条」规定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并罚锾30至150万元。另外以医疗机构以团购网名义公开贩售疗程及谘询券等团购优惠讯息等均属违法;至于团购网刊登诊所机构名称、诊疗项目、医美课程及疗程金额等,已违反医疗法第84条规定。
如受托商家或医疗机构刊登该等不当广告,已分别违反医疗法第61条及84条规定,可处以新台币5-25万元罚锾。另有关凯渥医美诊所及激光诊所疑涉有非医事人员执行医疗业务部份,北市卫生局前经民众检举已多次至现场查察,惟未发现非医事人员执行医疗业务之具体事证。
然这回再次接获民众提供侧录光碟片疑似该场所有密医执行医疗行为,为确保民众安全及考量行政机关稽查权限与举证不易,已并将民众所提供光碟及卫生局调查相关资料移请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
卫生局提醒民众,医美相关医疗疗程,仍应由「医师亲自为之」,民众如有相关需要,在进行疗程前,应经专业医师诊察,充分沟通后再进行,以避免消费或医疗争议。民众如有发现不法亦可利用卫生局检举专线:1999市民热线转分机7106、7080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