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護理師超時工作引起全國關注!4月28日「國際工殤日」前夕,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籌備會,及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上午前往行政院勞委會大門前,演行動劇並舉海報抗議,要求廢除勞動基準法第84之1條責任制,改善護理人員超時工作的現況。
對此勞委會回應表示,勞委會已訂定「 醫療保健服務業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之場所及人員工時審核參考指引」(醫療保健服務業工時參考指引),要求地方勞政主管機關依此審核依據,善盡責任嚴格審核,以維護護理人員勞動權益。
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籌備會成立於去年5月,透過臉書發起串連組成,提供基層護理人員協助,協助對抗血汗醫院,其各種變相剝奪薪資及勞力的剝削。籌備會成員王云緒指出,基層護理師遭剝削嚴重,10幾年來,醫院節省人事費用成本支出,比例逐年降低,護理人員勞動條件低落,休息時間不足,嚴重過勞,造成身心靈受傷。
值得注意的是,現在護理人員面臨最嚴重的問題是「畸形班表」與「沒有獲得合理休息時間與休假」,多數護理人員一週要輪2到3種班,常發生超過午夜12時後上小夜班,隔天7時又要上白班;已明顯違反勞基法第34條,勞工採晝夜輪班制,其工作班次每週應更換一次的規定,猶如健保制度將護理人員推入地獄。
王云緒說,「畸形班表」導致出現「病人照顧病人」的狀況,不足為奇,即便衛生署提供新台幣20億元獎勵金,提高護理人員夜班費及超時加班費等,恐怕有錢,也沒命花。
由於多數護理人員在嚴重失眠或睡眠不足的狀態下工作,就算生病也很難請假,甚至需靠藥物幫助入睡。因此建議相關單位,應規範護理人員換班間隔48小時,避免「畸形班表」逼人過勞。同時計畫將在五一勞動節當天,舉辦「五一勞工反剝削大遊行」,並於5月12日護師節,到衛生署陳情抗議,要求立即改善護理人員勞動條件。
面對民間社福團體的反彈聲浪,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陳慧敏對此回應,她說,勞委會去年已多次邀集相關機關及勞雇團體,檢討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確定「醫療保健服務業」分2階段回歸正常工時,除急診室、產房、手術室、麻醉恢復室、燒傷及中重度病房、加護病房、器官移植小組等緊急部門醫事及技術人員,到民國103年排除責任制以外,其餘工作者在今年3月30日起,就已回歸勞基法一般工時規定。
目前「醫療保健服務業工時參考指引」內明訂,勞工每天工時不逾10小時,連同延長工時1天不超過12小時;遇緊急狀況不能超過14小時,出勤間隔應至少12小時;每4週正常工時不超過168小時、每月不超過240小時。至於休假規範,勞工應每7天至少有1天休息,經彈性約定,2週內應有2天休息作為例假。同時要求地方勞政主管機關依此審核依據,善盡責任嚴格審核,以維護護理人員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