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壹週刊最新一期「台大醫院肇禍 愛滋防線潰堤」報導一文,疾管局提出聲明,愛滋病毒檢驗有空窗期,應著重即時檢驗,至於外界提出應將愛滋病史註記於健保卡,疾管局對此認為仍應慎重考量,以避免侵犯到病患的就醫權益及隱私。
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施行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移植,應事先實施愛滋病毒檢驗;檢驗呈陽性反應者,不得使用。故不論捐贈者身分為何,在施行器官移植前均應進行愛滋病毒檢驗。」
疾管局也重申,雖然疾管局開放愛滋列管資料庫比對,但關鍵仍在於移植前均應進行愛滋病毒「檢驗」的把關。在捐血中心,也會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比對,作為多一層的過濾。
根據疾管局文獻資料顯示,目前通報列管約有1萬8千名存活的愛滋病感染者,但估計約有一萬餘名未被通報,健保卡註記後,可能使醫護人員誤判導致警戒心鬆懈,甚至還有許多感染者不知道自己被感染,加上愛滋病毒檢驗的空窗期,易有缺漏,無法達到全面防護。
其他還包括醫護人員執行醫療護理時,不論是接觸病患高濃度的血液、體液時,都應預防一些未經篩檢或潛伏期中的疾病侵入人體,以達到「全面性防護措施」。各項相關愛滋議題討論與,可上疾管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