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有學者擔心有關實驗室對乙型受體素(瘦肉精)之檢驗儀器靈敏度問題,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今18日表示,對於實驗室定量的檢驗範圍下限,通常會要求為其檢測極限3倍以上且具有適當的準確度與精密度;也就是認證時會要求該實驗室對0.1ppb具有檢測出之能力,如此才能確保0.3ppb為可信任之定量極限值。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對於乙型受體素(瘦肉精)含量檢驗是使用最靈敏的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LC/MS/MS)儀器來進行分析,在接近背景訊號或極限時容易有干擾,因此對於實驗室定量的檢驗範圍下限,通常會要求為其檢測極限3倍以上且具有適當的準確度與精密度;目前對實驗室要求之定量極限係以肌肉組織可達0.3 ppb,因此當實驗室對肌肉中乙型受體素之檢驗範圍為0.3~500ppb,本局於認證時會要求該實驗室對0.1ppb具有檢測出之能力,如此才能確保0.3ppb為可信任之定量極限值,因為在作行政處分時,必需以可信賴度高的數據為依據。
對於乙型受體素(瘦肉精)之含量檢驗,除應依衛生署公告之檢驗方法採用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LC/MS/MS)之外,實驗室還必須依照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布之確效規範及品質管制相關規定,來評估其執行該項檢驗之能力。
在實驗室向食品藥物管理局申請認證時,實驗室必須提供相關確效資料以證明在某定量範圍內檢驗結果的正確性,符合規範並經專家委員審查認可,始可獲得認證。目前對實驗室要求之定量極限係以肌肉組織可達0.3 ppb,這與國際上執行此項檢驗的要求相比較,已是要求最嚴格且具有適當的準確度與精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