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新闻话题关于某个艺人结婚多年未见怀孕,目前接受媒体访问透露是因为自己“先天无子宫”,突然之间大家对这个疾病有兴趣想了解。此类先天性无子宫无阴道征候群,在医界有人称之“落汤鸡症候群”,是根据其英文( Rokitansky Syndrome )的发音接近,属于先天性的构造异常疾病。
这类的疾病主要由于胚胎时期生殖器官苗勒管发育缺损导致,发生的机率约四千至一万分之一。造成这个疾病原因不明。一般而言,这类女性有正常的卵巢分泌女性荷尔蒙,所以仍有第二性征表现包括有正常的乳房及外阴部,但是由于先天没有子宫,自然没有每个月因为卵巢分泌荷尔蒙导致子宫内膜剥落形成的月经。
这类病人往往等到过了青春期,譬如到了17、18岁初经迟迟未来,或是有合并先天无阴道,往往结婚后先生不得其门而入,之后鼓起勇气到妇产科求诊,进一步超音波检查才发觉问题。
我们知道子宫是怀孕时孕育胎儿成长发育的场所,天生无子宫的女性自然无法生育。最近有位瑞典专家Brannstrom医生发表为九位女性进行子宫移植。子宫捐赠者包括病患的母亲、阿姨、姐妹、婆婆和好朋友。特别的是这九位捐赠子宫的妇女都已经是更年期了,她们在手术之前必须接受荷尔蒙的治疗。其中有七位手术成功,手术后两个月也开始经历规律的月经。但这项技术仍在初步试行阶段,子宫器官捐赠在台湾尚未进行,而且器官受赠者往往需长期服用抗排斥药物。
目前这类天生无子宫的病患若是想生子孩,会建议透过试管婴儿技术和寻找代理孕母出租子宫的方式,也就是说一开始透过打针刺激卵巢,把自己的卵子经过阴道麻醉下取出,再把取出的卵子在体外和精子受精之后形成胚胎,再植入代理孕母的子宫,等待胚胎着床顺利,十个月后就可以生下宝宝了。只可惜在台湾代理孕母尚未通过,过去此类不孕者会到美国寻找代理孕母,通常需花费台币三百万元以上。
代理孕母牵涉到一些相关的医学伦理议题,在过去也常被拿出来讨论,包括:
1.女人成为商品
2.子宫工具化
3.破坏母亲的地位
4.破坏亲子关系
5.伤害儿童权利
6.图利少数人等等,
所以在台湾迟迟没有通过,希望将来有一天我们可以制定更好的法规或规范来通过代理孕母条款,造福这一类先天无阴道子宫的妇女,让他们也一样可以享受为人母的天伦享乐,而不需要辛辛苦苦远渡重洋到海外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