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接觸到COVID-19確診個案,該怎麼辦?
◉如果您與確診個案於症狀發生前三天至隔離前有密切接觸?(如共同用餐、共同居住或曾有面對面15分鐘以上的接觸),請先留在家中自我隔離,等候衛生單位通知,除非有立即就醫需求,請不要離開住所。
◉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盡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不要離開房間。
◉在家中請避免與其他同住者接觸,特別是長者、幼兒或免疫力低下的同住家人。
◉請務必佩戴口罩和注意手部衛生(使用肥皂水洗手,或使用酒精)。
◉觀察自己是否出現COVID-19的相關症狀,如:發燒、流鼻水、咳嗽、喉嚨痛、倦怠、肌肉痠痛、頭痛、腹瀉、嗅覺或味覺異常、呼吸急促等。
◉若出現以下症狀時,請立即聯絡119、衛生局或撥打1922: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
◉請依指示就醫或前往篩檢,並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請家人準備食物飲水,不要家人和共餐或共用物品。
◉請使用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所有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
◉如果您不是密切接觸者,則僅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14天,如有疑症狀,請佩戴口罩後就醫評估,並告知可能的接觸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