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还惊魂未定,停留在“被断头”的恐惧中哭泣时,复健师又会叫我把(只剩大腿的)双脚抬起来。如果抬得不够高的话,他也会“帮”我“乔”一下。不管哪一个动作,我都惊声尖叫。
烧伤后的皮肤是比较僵硬、没韧性的,做类似伸直、拉扯或弯曲的动作时,就好比手扒鸡被分食,是一种浑身要被撕裂的感觉,只是我不像烤鸡已经熟透而毫无知觉。因此,每当复健(或说“执行酷刑”)时间一到,我都是等待,心想又要去掉我半条命了。所以,我会故意在会客时间赖皮,拼了命用仅剩的右手拉住妈妈,一边哭,一边喊:
“我不要做复健了,不要复健了……,拜托!”
妈妈很容易心软,不忍心也不愿意看到我如此痛苦的样子,于是就帮我跟医生求情,想帮我请假。院方当然考虑复健不能等,最后,干脆直接下通牒:只要遇到复健时间,家属一律不得在场。护士也提醒妈妈,若再“赖皮”下去,可能连延长的会客时间都会被取消。妈妈尊重也相信院方的复健疗程,迫于无奈也只能照办。
妈妈说,当时的她心情低落,即使知道我很苦,却完全帮不上忙,不能帮我痛,不能帮我复健。其实,我也知道,妈妈的心情很乱,很复杂。我相信,她也跟我一样,承受着锥心刺骨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