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家人相处,跟同事共事,根本不会感染爱滋阿!为什么你们就是不懂?
一样都是挂号看医生,为什么我的健保卡会被注记?
我遵守了感染者应尽的义务,那其他人就可以不尊重我们吗?
我会保护好自己跟别人,我只是想跟先生/太太还有小孩一起生活,为什么要拆散我的家庭?
「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制定来保障感染者的基本权益,但是,侵权的事件仍然不断地发生在我们生活周遭,很多事情如果不说,就永远不会有人知道,如果您曾因为爱滋而遭受任何权益侵害,可能当时您没有勇气说出来,又或是不知道该向谁说、该如何说,现在,您可以透过文字,真实地将受侵权状况一字一句的记录下来。
活动期间: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止,前20名投稿者赠送精美小礼物乙份。
活动内容:请以「我曾遭遇过的受侵权经验」为主题,标题自订,字数以800至1300字为限。手写与电脑打字皆可,请提供笔名与个人联络方式,电邮praatw@gmail.com或邮寄至爱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10355北市大同区承德路一段48号2楼)皆可。(注意:与主题无关之稿件恕不采用)
活动发表:投稿文章将授权爱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使用,除搭配「权通讯」刊出外,稿件经汇整后预计于年底出版「我跟你应享有一样的权益─2012爱滋感染者受侵权经验文选集(暂订名)」,并于年底举办发表记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