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2月到来年3月底是台湾流感疫情的高峰期,为了防范秋冬流感疫情扩大,疾病管制署今(9)日宣布即日起至明年3月31日止,扩大公费流感抗病毒药物的适用对象,除了原有对象之外,再新增“高烧持续48小时之类流感患者”及“家人/同事/同班同学有类流感发病者”2类。
根据台湾疾管署监测数据显示,自今年8月1日起,全台湾已累计51名流感并发重症病例,其中14名死亡。目前邻近的日本、中国大陆北方省分,以及美加部分地区,流感病毒活跃度已有上升情形,预估台湾流感疫情将逐渐上升。
为了防范流感疫情扩大,台湾疾管署宣布即日起将公费给药对象从9项扩增为11项,凡是符合用药条件者,明年3月底前可到各县市3千多家公费药剂合约医疗机构就医,依规定使用。未来则视疫情发展,调整扩大适用期间。
目前台湾储备的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包括吸入型的瑞乐沙及口服型的克流感,两者皆用于治疗A型或B型流感。
【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之适用对象】
符合“流感并发重症”通报病例。
孕妇经评估需及时用药者。
伴随危险征兆之类流感患者。
重大伤病、免疫不全(含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或具心肺血管疾病、肝、肾及糖尿病等之类流感患者。
过度肥胖之类流感患者(BMI≧35)。
经传染病防治医疗网正副指挥官认可之类流感群聚事件。
符合新型A型流感通报定义者。
新型A型流感极可能或确定病例之密切接触者。
动物流感发生场所扑杀清场工作人员。
高烧持续48小时之类流感患者。
家人、同事、同班同学有类流感发病者。
台湾疾管署呼吁,民众勿轻忽流感严重性,平时应养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卫生、良好的呼吸道卫生及咳嗽礼节、生病在家休息、维持正常作息,以预防流感且降低流感传播。如果出现呼吸短促、呼吸困难、发绀、血痰或痰液变浓、胸痛、意识改变、低血压或高烧持续48小时以上等流感危险征兆者,应戴口罩尽速就医及早治疗,依医嘱服用药物,并于家中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