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健保强制全民纳保,不过有些长期出国的华侨,可以申请停保,返台使用健保时只要缴交停留期间的健保费,引起非议,明年元旦起停复保规定有改变,返国复保者,若要再次申请停保,至少须缴3个月健保费,卫生署估计每年约有16万人受影响。
现行停保制度是预定出国6个月以上者,可申请暂停健保,返国加保后,才需要再缴停留期间的健保费,外界认为这些华侨或久居国外者,为了医疗需求专程回台,且缴交一点健保费就可享用健保,一旦出国后又可立即再停保,与强制纳保的国人相比,非常不公平。
卫署原拟取消出国者可停健保的制度,不过最终「全民健保法施行细则」采折衷方案,也就是预定出国6个月以上仍可以申请停保,但复保者以健保身分使用医疗,若要再次停保必须缴足3个月健保费,以破除侨民等久居国外者占健保便宜的观感。
根据统计,去年复保者缴交健保费共1.7亿元,消耗的医疗资源2.1亿元,也就是全民替他们分摊4千万元。
因此这些侨民若1年回台2次,即使每次仅停留不到1个月,总计必须缴至少6个月健保费,卫生署认为有些人衡量过后,可能干脆不停保。
此外,「全民健保法施行细则」也随二代健保法修法,元旦起新增收容人纳保,估计法务部与国防部每年增列11亿元,为6万多名受刑人付健保费,包括人在台北荣总戒护就医的前总统陈水扁,明年起医疗费用将由法务部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