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10/25 下午 11:23:08

僑民恢復健保 明年起繳3個月保費

──【二代健保上路】專題

(關鍵字: 健保 , 停保 , 施行細則

衛生署修訂「全民健保法施行細則」今正式公告,外界關注的停保制度存廢與否,行政院拍板採折衷方案,就是維持停保制度、但返國復保者必須繳3個月健保費,才可恢復健保身分在國內接受醫療。

僑民等久居國外者可辦停保,明年二代健保上路之後,需繳納3個月健保費才能復保。(攝影/張雅雯)
僑民等久居國外者可辦停保,明年二代健保上路之後,需繳納3個月健保費才能復保。(攝影/張雅雯)

現行停保制度是出國6個月以上者,可申請暫停健保,返國加保後,才需要再繳健保費,曾引來非議,認為有些華僑或久居國外者,為了醫療需求專程回台,且繳交一點健保費就可享用健保,一旦出國後又可立即再停保,與強制納保的國人相比,非常不公平。

衛署原擬取消出國者可停健保的制度,包括藍、綠立委也罕見異口同聲支持,但唯有僑委會態度強硬,後來由政務委員張善政主持審查會議,最後提出這項折衷方案,規定復保者一次繳足3個月健保費,才可恢復健保身分使用醫療。

衛署表示這項作法,除了可破除僑民等久居國外者占健保便宜的觀感,且粗估平均下來這些使用停保制度者,復保後所需繳交的最低保費額度,甚至比他們使用醫療費用還高一些,此案由行政院長陳冲裁定通過。

此外,施行細則也隨二代健保法修法,新增收容人納保,估計法務部與國防部每年增列11億元,為6萬多名受刑人付健保費。

比如人在台北榮總戒護就醫的前總統陳水扁,待二代健保上路後,他就醫的醫療費用,將全部由法務部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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