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今25日晚间紧急发布新闻稿,宣布行政院已经核定「全民健康保险扣取及缴纳补充保险费办法」,6项特定所得若单笔金额超过5千元,全额按费率2%计收补充保费,不过在「兼职所得」这项,扩大免扣范围,有6大族群打工单笔金额要超过基本工资,才会被收取补充保费。
计收补充保费的6大类所得包括:累计超过4个月投保金额的奖金、兼职薪资所得、执行业务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除了奖金因采累计,没有下限,其余均确定以单次5千元做为计费下限。
因此若有人兼差领5千元,会被收补充保费100元。至于单笔计费上限则是1千万元,超过的部分也以上限金额计算,单笔最多收补充保费20万元。
为了照顾弱势族群,卫署宣布针对「兼职所得」这一项,6大族群若未达基本工资,不须收取补充保费,适用对象包括:儿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户、中低收入老人、身心障碍者(领取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费或劳工保险投保薪资未达基本工资者)、在国内就学且无专职工作的专科生或大学生、符合健保法第100条所定的经济困难者。
卫署新闻稿表示,行政院日前已决定二代健保于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以上各类所得,达到扣取标准时,扣费义务人给付时就源扣缴;但针对利息所得,为了简化扣缴流程,单次给付未达2万元者,扣费义务人必须在次年1月31日之前,依照规定格式造册给健保局,由健保局开单向民众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