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10/9 下午 12:20:36

「拍」謝!市售電蚊拍8成標示不合格

(關鍵字: 消基會 , 標準檢驗局 , 電蚊拍

夏天是蚊蟲容易孳生的季節,許多人為了避免被叮咬,選購使用方便的電蚊拍當武器,主動滅蚊。不過,一項針對市售電蚊拍安全性和標示的檢驗結果顯示,高達8成樣品標示不合格。

消基會和標檢局日前針對市售電蚊拍進行抽驗,結果發現8成樣品標示不合格。(攝影/駱慧雯)
消基會和標檢局日前針對市售電蚊拍進行抽驗,結果發現8成樣品標示不合格。(攝影/駱慧雯)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日前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針對台中、彰化地區電器賣場中販售的10件電蚊拍進行隨機抽樣檢查。由於目前充電式電蚊拍不屬於施強制性檢驗商品,僅能依據「電器商品標示基準」,以及國家檢驗標準CNS中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的安全通則」進行「標示檢查」及「安全性檢測」。

檢驗結果發現,全數樣品均符合安全性檢測規定,但標示檢查的不合格率卻高達8成。標示不合格的情形,包括未依規定標示商品名稱、型號、額定頻率、額定消耗功率或輸入電流、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及生產國別或地區等。

標示不合格的產品和型號分別為:勳風(HF-995A)、YUUKATSU優質生活(MS-21)、無敵王(CSU-1025)、尊品(CX-008G)、熊寶貝(VT-8801)、大家源(TCY-6103)、歌林(KEM-009)以及東龍(TL-1101)。

合格的電蚊拍樣品則有產自台灣的日向ZOM-2800、產自中國大陸的東元XYFYK022。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針對標示不合格的樣品,標檢局將函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追蹤處理,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此外,為了確保消費者權益,標檢局與消基會也一同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充電式電蚊拍時,應注意:

  1. 商品負責廠商和標示是否清楚。

  2. 檢視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尤其應注意說明書所列之警告、注意事項。

  3. 電蚊拍充電完畢後應立即將插頭拔離電源,避免電池過度充電。

  4. 使用電蚊拍時,應注意勿以手指擠壓電擊網面,以免發生電擊危險。

  5. 請勿在充斥易燃氣體或液體之場所使用電蚊拍。

  6. 電蚊拍之電擊網面電壓高達2000伏特以上,使用時應謹慎小心。

  7. 請勿放置於幼兒容易觸及的地方,以免發生危險。

  8. 清潔保養時,應先關閉電源開關,將電源插頭拔離插座,電擊網面應以乾布或紙張擦拭,不可用水或清潔劑直接清洗,以避免發生電擊或觸電危險。

  9. 隨時注意電蚊拍狀況,若有故障現象發生,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聯絡廠商指定之維修站辦理檢修,切勿自行更換零件或拆解修理,並應注意定期保養,以確保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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