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外籍旅客在台消費,政府頒訂有「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以實質的退還現金提高其購物誘因,不過外籍旅客卻常因營業人未取得TRS(Tax Refund Shopping)核准標誌而被海關拒絕辦理退稅。
依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統計,今101年度1月至5月止,入境的外籍旅客已逾400萬人次,較去年同期增加10%。為了鼓勵外籍旅客多多消費,許多店家會告訴遊客,只要持購物取得的統一發票,即可向海關申請辦理退稅。
不過,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最近經常接獲外籍旅客抱怨,非特定營業人告知外籍旅客只需憑統一發票就能向海關辦理退稅,但海關卻不予核准退稅。
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說明,外籍旅客須在具有「特定營業人資格」的商店購買「特定貨物」,且取得「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退稅明細申請表」者,方可向海關申請辦理退稅。提醒一般營業人,不要提供錯誤的資訊給外籍旅客,以免影響外籍旅客對台灣的觀感
另外,營業人若想成為「特定營業人」,並取得核准銷售特定貨物退稅之TRS標誌,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即可向各縣市政府稽徵機關申請:
實收資本額500萬元以上之公司。
無積欠已確定之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者。
最近2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或經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