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媽媽餵母乳常會用到電動吸乳器,但據經濟部標檢局今7日發布的新聞稿指出,於台中地區隨機抽樣10件電動吸乳器,雖安全性上無虞,在「標示檢查」項目上卻全數不合格,未達「電器商品標示基準」。該局已依《商品標示法》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改正;屆期違者將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標檢局指出,檢測結果中「標示檢查」不符合的情形,為未依規定於商品上以中文標示、或未標示額定消耗電功率或額定輸入電流、生產國別或地區、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等。另外,其中1件「貝瑞克第6代」電動吸乳器,所標示的額定輸入電流與實測值不符(超出額定標示之1.2倍),已勒令改善。
標檢局呼籲,消費者選購及使用電動吸乳器時,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選購時請檢視負責廠商名稱及地址、電器規格(如:電壓、消耗功率或電流)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切勿隨意購買來路不明或標示不清楚的商品。
檢視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並請確實依說明書內容使用,尤其應注意說明書所列之警告、注意事項。
建議應在醫師許可及指導下使用電動吸乳器,請勿過度使用或不間斷吸取母乳,避免乳房受傷;另外,以手擠壓乳房無法出乳者,請勿使用電動吸乳器。
乾電池型的電動吸乳器,在安裝電池時,應按電池的正負極標示裝置,新舊電池請勿混用;長時間存放不使用時應先取出電池。
請勿在浴室或潮濕的地方使用電動吸乳器,以免造成電動吸乳器故障或發生電擊危險。
使用中若電動吸乳器不慎落水,應先拔除電源後再撿拾,以避免發生電擊危險。
未具有防逆流或防溢流裝置的電動吸乳器,使用時應保持奶瓶垂直,以避免因傾斜使母乳流進主機內而造成損壞。
電動吸乳器係由許多小零件組成,請勿放置於孩童可輕易取得的地方,以避免孩童不小心將小零件吞入口中。
應使用產品隨附的電源供應器,使用完畢後應將電源關閉,當電線或插頭有破損或鬆弛時,切勿使用,以避免發生短路或觸電的危險。
清潔保養時,應確實依照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先將電源插頭拔離插座,並於清潔時慎防主機浸泡在水中,並防止水滲入機體內部,以避免電擊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