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金收入
未扣除必要損耗及費用的租金收入,所得格式代號51。只適用於民眾租屋給公司等非個人單位的情況,並且由承租的公司去繳納補充保費;民眾個人租屋,就沒有補充保費的問題。
舉例1:
A公司向林先生租房子當辦公室,月租10萬元,雙方約定於每年1月1日及7月1日分別給付半年的租金。
說明:
租金收入計算補充保費下限5000元、上限則是1千萬元,也就是單筆最高計費基礎就是1千萬元。這筆租金是半年付一次,每次補充保費計算方式為:10萬元×6個月×2%=1萬2千元。
舉例2:
B公司向高先生租了2個停車位,月租1萬元,約定每月15日給付租金。B公司於102年1月1日開立12張非即期支票交付給高先生。
說明:
每次補充保費計算方式為:1萬元×2%=200元。因此B公司開立的每張支票,票面金額應為扣除補充保險費後的金額,即9800元,繳納時間點是每張支票發票日的次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