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間塑膠類食品容器種類眾多,材質、特性和耐熱溫度也不盡相同,若使用不當,恐會造成塑化劑等環境荷爾蒙溶解而出,長期食用容易導致孩子性早熟或增加罹癌風險。對此,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教導民眾利用簡易的口訣,辨識常見的7種塑膠材質和使用方式。
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局長黃美娜表示,自101年7月21日起,業者所生產的塑膠類水壺(杯)、奶瓶及餐盒(保鮮盒)3項商品都必須在外盒包裝,明確標示品名、材質名稱、耐熱溫度、製造日期、廠商資訊、原產地(國)、淨重與容量,以及使用注意事項或微波等其他警語,民眾所購買的單品塑膠容器主體則一定須印有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字樣,讓民眾能夠清楚了解塑膠容器的特性及使用方式。
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餐飲衛生顧問文長安表示,目前塑膠食品容器材質中,以5號PP材質耐熱度較高、較安全,常見於小朋友吃的布丁盒、裝豆漿的瓶子等;3號PVC材質耐熱溫度約60~80℃,常見用於保鮮膜覆蓋菜餚食物,但像是高油脂的豬腳、雞塊等,如果直接接觸微波加熱,容易溶解出塑化劑,長期食用恐致癌。
有些業者常誤用PS塑膠容器裝柳丁汁,導致酸性的柳丁汁溶解出聚苯乙烯,長期食用的民眾將容易致癌;或是PC材質隨行杯裝超過攝氏110度的熱飲,容易釋放出雙酚A,小朋友喝了會影響性器官發育及行為異常的可能性。
此外,也有部分民眾認為塑膠材質編號1至7是辨認材質的回收標誌,和耐熱程度無關。
為民眾更瞭解塑膠類食品容器的種類和使用注意事項,衛生局教導民眾以簡易的順口溜「一二不重複、三不微波、四低耐熱、五使用較安全、六遠離熱酸鹼、七類多應慎選」加以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