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曾有媒体报导,有人在坊间购买某牌的面膜,结果被民众检举采样送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检验,发现面膜竟然含有「过氧化氢」(H2O2)即双氧水成分。甚至有的人买了便宜指甲油,结果竟然含有添加有毒甲苯的化学剂。
坊间保养品琳琅满目,尤其百货公司大打折扣时,消费者往往会忍不住掏出荷包大肆采购,购买一堆瓶瓶罐罐回家之后,有的人使用后竟然出现过敏反应;有的人却未注意保存期限,因为使用有限,赫然才发现一放都过期了。到底消费者应该如何选择保养品?在使用上有何注意事项?
皮肤科医师王昭钦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当化妆品或保养品时,要先检查保存期限,有的产品标榜购买正品即送试用品,但是如果不细察,试用品有的可能已经过期,当然不能使用。使用过期保养品、化妆品,最常产生的副作用是过敏、接触性皮肤炎,病人会有红肿、痒等甚至有产生脓疱等。有些廉价彩妆商品,虽然便宜看起来颜色鲜艳亮丽,但可能添加重金属「铅Pb」,长期使用恐怕会神经中毒。
至于开始使用化妆品或保养品之前,最好能够先试用,涂抹在自己的手上,看看有无红肿过敏反应,如果有就不宜继续使用。至于开封后3个月内最好用完,不要以为一瓶一开罐之后可以用一年,并要注意开封之后采取适当保存的方法,不宜放置在潮湿或过于高热的环境中,因此窗边、浴室都不宜。最好也能避免接触暖炉等热源,因为这样有可能会造成成份变质。
最后要提醒消费者,购买任何保养品或彩妆品,不论是在台湾制造,或者是从国外进口化妆保养品,依照卫生署规定,必须标示商品完整标示品名、制造厂、进口商、内容物净重或容量、用途、用法、批号或出厂日期、全成分、保存方法、保存期限、许可证字号(一般保养品不需要)、主成分,以及使用注意事项。才能避免购买到不明来路的产品,导致使用后产生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