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近期COVID-19疫情發展,交通部宣布自111年1月23日起大眾運輸運具內禁止飲食,以共同防範疫情傳播,降低國人感染風險。
交通部表示,因應農曆春節假期將屆,預料將會湧現返鄉人潮,自23日起禁止民眾在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國內線航班等運具內飲食,若因生理需求需喝水、服藥、哺乳,應於食用完畢後儘速佩戴口罩;另外在除外範圍內有飲食需求者,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之情形下,得於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違反規定,經場域人員勸導不聽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可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王國材部長除於21日召開擴大防疫會議,請各單位針對大眾運具及場域比照三級警戒標準執行清消作業,落實相關防疫作為外,也呼籲國人,請務必配合搭乘大眾運輸量測體溫、戴口罩及遵守飲食相關規定,保護自己也維護他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