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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與傷害覺不一樣!疼痛一定是身體受到傷害?破解疼痛的三大迷思

(關鍵字: 疼痛 , 傷害 , 迷思 , 傷害覺

庇護可以有各種形式:撤退到原始「洞穴」中,或是尋求藥物或醫療介入,以消解危險及焦慮感。大腦處理所有體驗與感覺,其輸出的總和就是疼痛,而傷害覺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大腦察覺到身體結構發生實際或刻意的受傷或改變,便會產生傷害覺。不幸的是,整個醫療實踐及醫療照護體系都以為疼痛就是傷害覺,將兩者視為同一回事。

以伊莉莎白的例子來說,掃描結果沒有在疼痛部位發現異常,更重要的是,她接受類固醇注射後情況沒有改善,顯示她的椎間盤和神經並沒有發炎的現象,因此伊莉莎白的疼痛並非源自「傷害覺」。在這種情況下,藥物和注射不會有幫助。如果她知道自己的疼痛並不是來自傷害覺,就可以及早採取其他措施來減緩疼痛,例如身心療法、改變飲食或調整睡眠。

雖然我們醫療照護的專業人士會詢問症狀及病史,但通常不會偏離慣用的治療計畫太遠,所有醫療照護專業人士大致都一樣。以疼痛管理來說,求診於骨科、疼痛科與手術顧問醫師時,如果他們抱持「傷害覺等同疼痛」、「疼痛程度一定和掃描結果上結構異常程度呈正比」等錯誤觀念,那你們的討論一定圍繞著藥物及介入措施,因為這就是他們主要的專業領域。

藥物及手術等介入措施,這類醫療方式對於處理傷害覺相當有效。然而,過去十至二十年的研究顯示,雖然比起部分療法,藥物和介入措施有可取之處,但也不是十全十美─這些治療方式並非對所有人都有效,傷害和副作用的風險不小,而且即便治療過程毫無瑕疵,仍有五至七成患者的疼痛仍然持續。如果傷害覺只是疼痛體驗的一小部分,有時甚至完全與傷害覺無關,那麼臨床上來說,以藥物和注射治療徒勞無功。

疼痛的定義,與時俱進

首次制定疼痛定義的四十年後,國際疼痛研究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IASP)於2020年首度將疼痛的定義修改為:「與實際或潛在組織損傷相關或類似的不愉快感覺和情緒體驗。」

為了幫助患者及醫師瞭解其內涵,協會進一步提出以下六大要點:

1.疼痛永遠是一種個人的獨特體驗。

2.疼痛與傷害覺並不一樣。

3.人們可經由生活經驗瞭解何謂疼痛。

4.疼痛是主觀的,每個人關於疼痛的描述都應該受到尊重。

5.雖然疼痛是一種保護機制,但也可能對個人的生活品質及身心健康造成負面影響。

6.無法以語言表達的人仍然可以表現或體驗疼痛,例如:孩童/年長者/失智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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