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今10日新公布,自3月11日起無症狀採檢陽性,解除隔離有新原則:
國外曾確診並經PCR檢測兩次以上陰性後入境者
入境後再次檢驗陽性,若個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個案無症狀。
2.SARS-CoV-2抗體陽性。
3.初次呼吸道檢體病毒量低且三日內追蹤採檢結果為陰性或ct值大於等於34。
入境檢疫期滿後無症狀檢驗陽性,國外未曾有確診紀錄者
若個案同時符合下列三條件:
1.個案無症狀。
2.SARS-CoV-2 IgG抗體陽性且IgM抗體陰性。
3.初次呼吸道檢體病毒量低且三日內追蹤兩套呼吸道檢體採檢結果為陰性,或ct值大於等於34。
由傳染病醫療網各區指揮官綜合評估個案感染情形,若可認定該個案非近期感染且入境後已無傳染力,則個案及密切接觸者可解除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