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MERS-CoV疫情延烧,确诊病例数已成为全球第二,让台湾赴韩旅游民众陷入“荷包大失血”和“拿命参团旅游”的抉择困境中。不过,台湾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协调观光产业相关单位团体后,于今8日宣布即日起,消费者赴韩旅游解约退费,最多需赔偿5%团费。
取消赴韩旅游 消费者荷包损失大
南韩今8日再公布新增23起MERS-CoV确诊病例,病例总数已达87起,仅次于排行第一的沙乌地阿拉伯。台湾行政院消保处表示,南韩MERS确诊病例持续增加中,疫情似有延烧状况,而现行“海外旅游定型化契约书范本”第27条规定,按解约日距离出发日长短比赔偿的作法,易损及旅客权益,有适度调整的空间。
现行范本第27条规定,团体旅游的旅客若在出发前31日前取消,须赔偿旅行社业者团费的10%;前21日至30日要扣除20%;前2日到第20日扣除30%;前1日取消则须扣除50%;至于当天取消则团费全赔。
保障消费者权益 赴韩旅游团退费新4法
因此,台湾行政院消保处今8日邀集交通部观光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台湾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台湾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台联合会及台湾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开会,做出有利消费者的退费决议如下。
旅行社自即日起,原则改为采用“海外旅游定型化契约书范本”第28条之1规定处理旅客解约退费事宜,也就是说,旅客于补偿旅行社已支付的必要费用及不超过5%的旅游费用后,可退还剩余款项。但若采第27条规定对旅客较为有利,则应以第27条规定处理。
对于4家国籍航空公司(华航、长荣、华信、复兴)提供6月5日前开票的赴韩机票,在6月12日前可全额退票免手续费的金额,应全额退还给解约的消费者。
除解约退费外,应充分提供旅客多元配套选择方案,如转团、延期出发等,以减少旅客的损失。
由于疫情发展可能相当迅速,旅行社应进行滚动式管理,即时调整退费原则,并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