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兼撞鐘」是許多小公司存在的現象,也是一種節省人事成本的做法,不過這樣的模式也可運用到藥師身上嗎?藥師公會全聯會強調,即使擁有多項醫事專業證照,藥師執業仍應以「一處為限」,才能確保民眾確實受到藥師調劑藥品的服務,否則恐讓借牌情形檯面化,影響到民眾用藥安全。
藥師法限一處執業 有藥師申請釋憲
依據目前《藥師法》第11條規定,藥師執業處所就是以「一處為限」,然而日前有藥師對此提出釋憲申請,因為該名藥師同時有護理師執照,並且設有連鎖店,主張自己的工作權不該被設限於一處,而是只要有專業資格就可到處執業,憲法法庭已進行8次辯論庭。
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蜀平與立委江惠貞、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今20日舉行聯合記者會,強調反對開放藥師多處執業的主張。李蜀平表示,從藥師個人角度來說,能夠到處掛牌執業理應是好事,但民眾就沒有辦法確實在每張處方上都接受藥師服務,因此公會必須無私的指出,這樣的做法不利民眾用藥安全。
藥師屬特許行業 不應擴張工作權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醫事人力屬於特許行業,不是擁有這項專業就可以做這件事,因此即使擁有中、西醫身分,執業時也只能選擇一種;至於醫師等其它醫事人力確實於法可多處支援,但前提是必須報備核准,這樣的嚴密管理是基於公共安全,不能只從個人工作權看待是否違憲。
滕西華也表示,醫藥分業進行多年,非常強調「Check & Balance」的重要,也就是藥師要反覆確認醫師處方的正確性,在醫藥領域中,預防出錯就是不能只讓一個人做所有事情,若藥師可開放多處掛牌,只會讓自己的專業性更蕩然無存,淪為附庸。
醫事人力可多處支援 反更加血汗
立委江惠貞也表示,醫、護等醫事人力可開放支援,反應出來的結果就是雇主濫用,不願聘請足夠的人力,以護理人員來說,有證照者眾、卻不願投入此領域,藥師若走上這條路,恐怕也會更加血汗,讓民眾的用藥安全失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