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民众常接触到的药品除了口服药,应该就是琳琅满目的各式外用药品了,常见外用药品除了皮肤用药与贴片、眼用药品,还有吸入剂、阴道及肛门用药、鼻喷剂、耳滴剂等等,这些外用药品使用方式皆大不相同,除了依照医生指示使用外,在操作上还有什么要注意的呢?以下将与大家概略介绍常见外用药品的用法与注意事项。
一、皮肤用药与贴片
1.常见的皮肤用药大致为外用抗霉菌剂、皮肤用抗感染剂与类固醇皮肤制剂等,剂型有软膏、乳膏、洗剂、液剂及凝胶。使用前应先了解药品用途与使用的部位,涂抹前应先洗净双手,保持患部皮肤干燥,薄薄一层涂于患部,涂药后再将双手洗净。若伤口需要使用棉棒或纱布,记得选购灭菌材质,涂抹时要以环状方式由内往外擦,避免造成伤口再度感染。
2.贴片依所含不同成分,用法也不尽相同,须特别注意应黏贴于干净、干燥、无毛发的部位,避开伤口、红疹,并依指示更换,以常见的酸痛贴布-富帝芬贴片为例,不宜贴超过6小时,避免皮肤不适、起疹子。
二、眼用药品
常见剂型有溶液剂、悬浮液、凝胶或药膏。使用前先清洗双手并清洁眼睛分泌物,头微微后仰,眼睛直视上方,手指轻拉下眼睑,将药品滴点于下眼睑内,闭上眼睛缓慢转动眼球休息1-2分钟。
其他注意事项如下:
1.如果同时点两种以上的眼用药品,每种品项须间隔至少5分钟,顺序为药水、悬浮液、凝胶,最后再使用药膏。
2.悬浮液使用前须摇匀;需冷藏保存的眼药水,使用前可放置手掌间滚动1-2分钟,使药水接近体温以减少刺激性。
3.点眼药水时须轻压眼角鼻泪管,避免药水经鼻泪管流入鼻腔口腔造成苦涩感,或经黏膜吸收造成不必要的副作用。
4.切勿将瓶口接触到眼睛以免污染。
5.眼用药品开封超过一个月后未使用完毕,请勿继续使用,若为单剂量不含防腐剂包装,每支开封后须立即回盖,并于24小时内使用完毕。
6.配带隐形眼镜时,请勿使用含防腐剂及含悬浮液之眼药水,若需使用药品,须先取下隐形眼镜,点药后至少15分钟再将隐形眼镜戴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