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困難又稱學習障礙,學習困難佔總人口的3%~5%,學習障礙的定義:依教育部修訂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十條:「本法第三條第二項第八款所稱學習障礙,係指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推理、表達、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聽、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
有學習困難的孩子並不是因為他們笨或是他們懶、不認真而導致學習困難,而是因為他們的腦神經結構和功能不同使他們無法用一般人的學習方式來學習,而必須使用不同的學習方式。有學習困難的孩子和其他的孩子一樣聰明,只是他們在某一部分的認知能力有缺陷。學習困難的特徵分為學齡前跟學齡階段,學齡前包括了動作協調差、口語表達差、活動過多、不易專心、衝動、挫折容忍低、學習意願不高等。
學齡階段有:無法了解數字及概念、注意力不集中、閱讀出現困難、閱讀時容易有跳行漏字的現象、在沒有人協助下,幾乎無法獨立完成作業、動作笨拙,生活秩序的管理能力差、寫作業或抄寫黑板時,要花很長的時間或有明顯的困難、交友有困難,不受同學的歡迎等等。
學習困難是終身的障礙,無法透過某種治療法而痊癒,但如果得到適當的幫助發揮天賦潛能,學習障礙者也是可以成功的,如科學家愛因斯坦、愛迪生、英國首相邱吉爾、新加坡總理李光耀、影星湯姆克魯斯等都是有名的成功學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