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盲是指無法正確感知部分或全部顏色間區別的缺陷。眼睛之所以可以看見各種色彩,最主要是來由於視網膜中心的黃斑部,它有三種錐形感覺細胞,分別含有不同的光譜色帶,可分辨紅光、綠光、藍光。如果先天缺少這三種細胞,即是先天性全色盲,幾乎看不見所有的色彩,但屬於單色視覺這部分的人極少數,多數屬於不能分辨高、中階之紅、綠光的色弱,而男性又多於女性,另外也有難以分辨藍色和黃色的藍黃色盲。通常色盲發生的原因與先天性遺傳有關,但許多眼疾也會影響正常的辨色能力,例如外傷、青光眼、白內障,則統稱為後天性色盲。
色盲者在社會上多有不便,例如機動車駕駛或者飛機駕駛,為了安全起見通常不被予許駕駛。另外在職業選擇也會受到限制,如果是在文學、史學、法律等方面較不受限,但如果是需要大量辨色能力的工作,例如美術、醫學、化工、電工及電信等等,就學或在職訓練時就常會因色盲而被拒絕。
先天性色盲多為遺傳型或與生俱來的,因此沒有辦法可以醫治或改變。但如果本來辨色力正常,卻突然失去色覺,則可能是後天性黃斑部色覺錐狀細胞發生病變,應儘早到眼科檢查。